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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玻璃引发的官司上集

2009-06-08 10:37:46 来源:玻璃新观察

 说到2009年,什么词汇最火?有人说了,当然是“山寨”。通常对“山寨”的解释是有嫌疑仿冒或者伪造第三方产品的生产厂家。从“山寨手机”到“山寨电脑”,层出不穷的各种“山寨产品 ”俨然成了气候。就在“山寨产品”大行其道的时候,有人却因为“山寨玻璃”摊上了官司。

  大同市的苏志华和丈夫开了一家销售玻璃的小门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她却意外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告她的人竟然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好端端的竟然成了被告,这让苏志华夫妻俩始料未及。那么,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为什么要将苏志华告上法庭呢?

 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大同市场上销售侵权玻璃是特别多的。恒昊在大同几乎是没办法销售。所以起诉,因为产品从研发到生产投入特别大。上海恒昊玻璃的价格要比侵权产品的价格高很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很多,上海恒昊玻璃的销售是大打折扣。

 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档工艺装饰玻璃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提升产品的质量,上海恒昊公司近年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多项技术专利,其中就包括名称为“富贵”的玻璃图案外观设计专利和“一种多视角蒙砂图案玻璃”专用新型专利。而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这次之所以将苏志华推上被告席,是因为他们在苏志华经营的大同市金牛市场光明玻璃经销处,发现了和他们专利产品外观一样的“古典梅”和“鸳鸯屏”两种玻璃。尽管名称不一样,但是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认为,苏志华是在没有经过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便销售与专利产品外观相同的产品。

 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这是上海恒昊生产的多视角蒙砂图案玻璃,两面都是蒙砂面,正面和侧面看视觉效果不同。富贵的话,有一个盆景,梅花,花枝组成的一些单一图案。

  对于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苏志华一方显然不能理解和接受。在他们看来,自己只是小经销商,“古典梅”是他们从河南洛阳博达公司合法购进的,为了把事情弄个明白,苏志华便委托李昌维联系河南洛阳博达公司。可是这一问,还真让苏志华大吃一惊。

  苏志华的委托代理人:他们告过博达公司,其实人家生产在先,人家生产出一个东西,他们赶紧造出来改一个名字,叫富贵,人家叫古典梅,申请专利。

  按照这种说法,是河南洛阳博达公司使用“古典梅”在先,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申报“富贵”专利在后。苏志华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昌维认为,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即便要追究责任,也应该找生产商,这个侵犯专利权的黑锅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一个小经销商来背。
  苏志华的委托代理人:他可以用咱的证据告生产商。为什么出现侵权,那是因为生产商。人家动静那么大,又生产,又批发几十年了,广告满街飞,他们怎么不去告生产大户,而是告我们这些经营小户?

  虽然李昌维一再表示,是河南洛阳博达公司使用“古典梅”在先,却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据了解,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是在2003年申报“富贵”的外观设计专利。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独占权。那么,苏志华的销售行为是否侵犯了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的专利权?

  2008年11月1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这就是从被告处买的侵权产品“富贵”。
  被告是不是从你那里购买的?
  我看一样。
  还有一块,这是蒙砂玻璃。也是从被告处购买。
  是不是?
  是。

  对于曾经销售专利产品,苏志华一方并不否认。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认为,苏志华在没有经过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便销售专利产品,使得公司的两款专利产品的市场销售份额锐减,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41000元;而对于上海恒昊玻璃技术公司的诉讼理由以及要求,被告大同市金牛市场光明玻璃经销处经营者苏志华以及委托代理人李昌维却不认同。 苏志华的委托代理人李昌维认为,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之所以将苏志华这样的销经销商告上法庭,是另有目的。

  那么,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为什么不告这山寨玻璃的制造生产厂家,而告一个小小的经销商呢?作为经销商的苏志华又到底该不该负责呢?这场山寨玻璃所引发的官司将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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