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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09-05-19 9:46:3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5月14,15和18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因此于2009年5月19日上午9:30起停牌一小时,10:30复牌。

  二、经公司董事会核实确认:

  (1)截止目前,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事项。

  (2)经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实,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承诺: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官方网站,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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